这些企业“联营”的三种主要类型:一是“金蝉脱壳”联营。去年末,某公司正式在工商局注册并取得税务登记,而这家公司的“投资”双方,一家去年上半年就已办理了停业手续,已经消亡。另一家于“联营”前因税务违章已被锁机停票。但他们仍重新办理了注册手续,成为联营企业。二是一真一假式联营。今年初发现,一家私人公司的“联营”企业,个人是真的,公司却是假的。三是自己和自己联营。某个体老板同时注册登记了两家私营公司,他先以其中的一家从事经营活动,因税务违章被锁机待处理后,他转而启动另一家公司暗中接替了被锁机的公司,照样申购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这些所谓的联营企业,原本欠税较多,税务违章问题比较严重。他们在被锁机处理和待处理的情况下,不是认真改正错误,而是企图靠所谓联营来蒙混过关。
(《经济日报》99.5.24邹大虎等文)